按照省级卫生城镇评审程序,省爱卫办抽调专家组成评审组,于2014年5-11月份,先后对濮阳市濮阳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资料审核、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根据专家意见,认为濮阳县高度重视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有力推动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文明意识,各项指标已达到或基本达到《河南省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经研究,省爱卫会拟授予濮阳县“省级卫生县城”称号。
按照《河南省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为保证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质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爱卫办决定对濮阳县命名“省级卫生县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12月2日至15日,现予通告。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截止日期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并附照片等相关材料。
省爱卫办通讯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省医科教大厦省爱卫办;邮编:450003。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