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检验我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成效,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我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开展“群众评价”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的效果,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方式方法
坚持立足实际、简便易行、务实有效、不搞形式的原则,主要采取集中联评、分组联评等方式进行。
对我单位领导班子的测评,按照职能相近、人员广泛、区别对待的原则,采取分组联评的方式进行,具体分组原则由市委督导组确定后再组织进行评议。
三、对象范围
“群众评价”以领导班子为重点,突出“下级评上级、群众评领导、服务对象评服务主体”,切实走好群众路线。
(一)“群众评价”对象:市爱卫办领导班子。
(二)参评人员范围:参评人员范围和人数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由市爱卫办党组和市委督导组商议确定,原则上参评人员为科级及以下干部、群众代表。
1、单位参评人员,只测评本单位,由各单位科室负责人、部分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代表组成。
2、全评参评人员,对本组的所有单位测评,由工作服务对象代表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组成。
四、测评内容
重点评价领导班子学习的教育组织、规定内容的学习、学习效果等情况,征求意见广度、深度、意见梳理等情况。同时,注意测评边学边查边改情况。
五、时间步骤
(一)时间安排。按照压茬推进的原则,我单位领导班子“群众评价”工作于6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市委督导组确定。
(二)测评步骤
1.发布公告。确定测评时间后,原则上于民主测评前1天向参评人员发出公告,告知有关事项(包括时间、地点、参评人员、测评内容与方式等)。
2.民主测评。召开“群众评价”会议,会议由市委督导组组长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参会人员通报本单位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之后参评人员进行测评。
3.汇总梳理。由市委督导组对测评表进行回收、梳理、汇总,并结合个别访谈情况,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单位依据测评结果,结合活动情况形成测评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在单位内部和参评人员中公布,同时于群众评价结束后2日内分别报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综合组、联络组。
4.结果运用。要对“群众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六、组织实施
开展“群众评价”工作,在市爱卫办党组领导下开展,市委督导组全程参与。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党组是开展“群众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督导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全程指导、跟踪督查。
(二)保持健康有序。确定参评人员比例和对象时,要充分考虑单位实际,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统一、知情度和关联度相一致。注意统筹整合参评人员,避免多头参加会议,增加基层干部群众负担。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早作预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确保“群众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讲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测评要素在体现共性要素的同时,注意结合单位工作职责设计,体现共性要求与个性特点;测评方式要简便易行,力戒繁琐;测评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力戒搞形式、走过场。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