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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开展市城区“五小”门店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14-4-9 10:56:20    点击:2218次    [关闭本页]

        为巩固发展两年来我市城区“五小”门店环境卫生整治成果,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水平和档次,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经营和生产生活环境,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濮阳市2014年市城区“五小”门店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此次整治范围涉及市城区内小饭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含小网吧、电子竞技厅)、小旅店、小浴池等“五小”门店。整治标准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文化、体育、华龙区、开发区等部门负责“五小”门店的环境卫生整治,爱国卫生部门负责协调督导。

        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实施。同时采取四项措施加以推动,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五小”门店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二是坚持标准、对照目标、严格管理、依法整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帮助解决“五小”门店经营人员实际困难,引导其规范经营。三是把小饭店环境卫生做为这次整治工作的侧重点和突破口,立足整改,强化治理,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华龙区、开发区各建立两条示范路段,培育典型,树立形象,带动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四是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诿应付,整治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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