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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喜中同志在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4-2-17 11:07:55    点击:4674次    [关闭本页]
同志们:

    这次市纪委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我市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为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严肃党的纪律,突出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纠正了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了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意见,突出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恳谈提醒,加大“节日病”治理,干部作风建设成效明显。通过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实行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推行政府投资制度改革、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干部人事、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查办了一批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效震慑,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推进“一创双优”活动,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市上下持续呈现出团结和谐稳定、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局面。据统计部门调查,92.29%的调查对象对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91.86%的调查对象对遏制腐败现象怀有信心,人民群众对我市反腐倡廉的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凝聚着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委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当前,我市正处于爬坡过坎、克难攻坚的关键时期,要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好趋势、好态势、好气势,需要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打造一个廉洁的濮阳、一个充满正气、正义和正能量的濮阳。

    稍后,金泉同志将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

    今年的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召开的,具有鲜明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强调要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抓好组织管理和组织纪律的执行,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对党忠诚。讲话充分肯定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作用,要求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振聋发聩、语重心长,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是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行动指南,也是指引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的基本规范,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郭庚茂书记在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河南实际,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从切实改进作风、坚决反对腐败、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落实责任体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风清才能气正,气正才能心齐,心齐才能事成,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需要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和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要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河南跨越崛起提供坚强保证。郭庚茂书记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论述深刻、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郭庚茂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实际,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科学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上来。

    一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一方面,中央、省委对作风建设高度重视,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从作风问题抓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作风问题上,大问题要抓,小问题也要抓,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通过抓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郭庚茂书记指出,“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明白,当官要作为、无为即是过,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中央、省委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抓住每一个时间节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月饼、烟花爆竹等节礼,严肃查处和曝光各种违规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此,相信大家都有很深的体会。另一方面,中央、省委反腐败的决心十分坚定,强调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郭庚茂书记指出,要始终高悬反腐利剑,无论什么人,不管职务多高、名气多大,曾经做过什么贡献,只要触犯党纪国法,一律严惩不贷。中央和省委用行动证明,这些话是说到做到的。2013年,我国有18名省部级干部被查处,我省有26名市厅级干部和476名县处级干部被查处。大家可以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将会越来越大,不会有丝毫放松,对此一定要有清醒认识。 

    二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中央、省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路更加清晰。在体制机制上,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目标任务上,提出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在工作策略上,提出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震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工作切入点上,提出坚持从作风建设入手,坚决纠正“四风”,抓小抓早、防微杜渐,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在整体规划上,提出要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突出权力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中央、省委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必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是:明确“两个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要求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两个为主”,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方面,要求推进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落实“两个全覆盖”,在强化监督方面,纪委派驻监督要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审计监督要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落实“三个转变”,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方面,要求分清责任,突出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这些新要求、新部署,我们要认真执行、全面落实。

    二、明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持之以恒深化党的作风建设

    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我们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作风问题依然突出,与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有的党员干部认识不足、麻木不仁,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旧习不改;有的坏作风惯性大,自觉不自觉地违反有关规定,糊里糊涂地犯错误;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玩“躲猫猫”。同时,作风建设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而且可能会变本加厉。我们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用好“一创双优”活动这个有力武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经常抓、长期抓,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要解决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根源。如果“四风”问题蔓延开来又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隔开,就会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风”问题在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不同单位有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表现,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善于抓住要害、把握关键,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比如,一些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之机用公款搞所谓的礼尚往来,有的就是借机敛财。这种现象以前我们治理过,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反映很好,现在又有所反弹,对此一定要加大治理力度,不能让其重新形成气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研究和把握“四风”问题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对共性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突出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解决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让群众不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进步。

    要坚持领导带头。“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好的作风靠抓,更要靠带,靠领导干部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只有各级领导坚定决心,干部群众才会有信心;领导做了榜样,干部群众才会自觉跟上。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处理好“公”“私”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甚至带头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

    要严格督查问责。监督检查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管得紧一点,查得严一点,有的干部可能感到不舒服、不自在,但老百姓就会感觉好一点、满意度高一点。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加强明察暗访,突出抓好时间节点、特殊场所和关键人员,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必须坚决查纠、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那些踩踏作风“红线”的人受到惩处,让那些还想搞不正之风的人望而却步。

    要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一创双优”活动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将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进一步清理、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作风考核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把干部作风情况交给群众评判。还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作风监督体系,让不良风气无所遁形。

    (二)坚定不移严惩腐败行为 

    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仅是当前反腐败形势的需要,也是贯彻“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策略的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度警醒,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定要认识到,对腐败分子的包庇纵容,就是对党不负责任,对人民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要加强教育引导。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要让每一个干部都明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在当前深化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利益调整错综复杂,各种诱惑形形色色,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更趋激烈。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增强党性观念,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心存敬畏而不是心存侥幸,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即使不能完全做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起码也要做一个有品位的人或者老百姓说的“好人”,守住做人的底线,守住党员干部的底线,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

    要加大惩治力度。从我市情况看,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易发多发,有的违纪违法案件还相当严重,特别是在中央频出重拳、严惩腐败的形势下,仍有少数干部胆大妄为、忘乎所以、顶风作案。对于腐败问题,市委的态度是一贯的,就是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以教育警示更多的党员干部不要重蹈覆辙。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强大反腐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倾斜人力物力,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注重防微杜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有病就要马上治,发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好管理和监督作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班子内部和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敲敲警钟,努力避免“温水煮青蛙”式的腐败。

    (三)切实加强权力制约监督

    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近年来,我市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权力制约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不少好的制度和措施,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权力配置不科学、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效遏制腐败,需要我们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推进权力的科学配置、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督。

    要科学配置权力。以解决权力集中过大为重点,优化权力配置,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合理划分并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做到定位准确、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人事相符。科学配置单位内部班子成员之间的权力,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格局。

    要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对权力进行审核确认,该调整的调整,该削减的削减,该限制的限制,该下放的下放,对超越法律法规范围的权力坚决予以取消,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要坚持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强化权力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力度。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切实发挥好各级纪委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要健全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让法规制度刚性运行。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的作用,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实效。要注重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和引导、反馈、应对机制,不断提升网络监督的正能量。

    要避免制度真空。改革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如果不注意配套和衔接,就容易产生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为一些人提供寻租、搞腐败的机会。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必须高度重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保障改革健康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

    三、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

    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当前,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员还存在着纪律观念淡漠、纪律松弛的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加强党性。党性说到底是立场问题,就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强化党的意识,把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视为生命,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党的组织制度包括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议事规则、请示报告制度等,都必须严格遵守。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和集中是统一的,不可偏废。既要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严格遵守“四个服从”,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请示报告绝不是搞形式主义,而是必要的形式、必要的程序。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涉及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时要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比如,各县区各部门重大决策、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事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涉及的婚姻状况、配偶子女出国出境情况、个人收入状况等事项,都必须及时报告。发现没有报告或没有如实报告的,要查清楚为什么,并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党组织功能的实现、作用的发挥靠有效管理。领导干部要准确表达个人意图和意见,该以组织名义出面的就不要以个人名义出面,该以个人名义出面的就不要以组织名义出面,该集体研究就不要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就不要省略程序,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来代替组织决定。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忠诚老实,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党员之间应该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要强化组织意识,服从组织管理,执行组织决定,不能把成绩和贡献当做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

    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规矩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我们要坚决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敢抓敢管,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讲规矩。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组织做、哪些事该个人做,哪些事情可以个人对组织或者组织对个人、哪些事情必须组织对组织。这些要求和程序,对组织来说要规定得明明白白,对党员干部来说要做到心中有数。要讲认真。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各种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严肃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要不留情面、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

    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换届纪律。我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在即,大家一定要从湖南衡阳贿选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一切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我市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将其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切实把惩治与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分内的事。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要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纪委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解决“灯下黑”的问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认真践行“正人先正己”的理念,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要落实责任追究。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出了问题就要严格追究责任。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县区和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通过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赶超发展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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