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爱卫〔2013〕12号
各省辖市爱卫会,省直管试点县(市)爱卫会:
按照《河南省卫生村标准》、《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河南省卫生居民小区标准》和《河南省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省爱卫会组织评审组,对2013年各市(县)申报的村、小区、单位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同意命名荥阳市贾峪镇郭岗村等217个村为“省级卫生村”,重新命名荥阳市王村镇房罗村等149个村为“省级卫生村”;命名惠济区裕华社区等94个居民小区为“省级卫生居民小区”,重新命名二七区亚新美好人家小区等11个居民小区为“省级卫生居民小区”;命名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等621个单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重新命名河南省博物院等813个单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同时,暂缓命名或撤销未通过届满复核验收的32个村、161个单位“省级卫生村”、“省级卫生居民小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被命名的村、小区、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未通过考核验收的村、居民小区、单位切实增强卫生管理意识,针对评审发现的卫生状况不达标,资料填写不认真、不完整,图片失真或缺失较多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坚持不懈地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整洁卫生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
各级爱卫办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技术指导,认真考核复核,严格把关,不断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省级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的日常监管,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为维护群众健康、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13年命名及撤销命名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名单
2.2013年命名及撤销命名的省级卫生村名单
3.2013年命名及撤销命名的省级卫生居民小区名单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