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爱卫〔2013〕17号
按照2013年河南省爱卫办农村改厕项目安排和要求,2013年,我市农村改厕任务是15600户,为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充分发挥改厕项目效益,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造无害化卫生厕所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群众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同时,以农村改厕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打造美丽乡村。
二、项目分配和要求
(一)项目分配。2013年完成农村卫生改厕1.56万户。其中,华龙区3580户、濮阳县2230户、清丰县3100户、南乐县1810户、范县2800户、台前县2080户。
(二)项目要求。2013年中央支持改厕项目资金每户500元,建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要从省爱卫办推荐的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三联沼气池式、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4类厕所中选择适宜类型,建造质量要符合农村改厕的要求和规范,确保达到无害化效果。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4年4月底,各项目县(区)要完成农村改厕项目建造任务;5月中旬,市爱卫办要对各项目县(区)进行考核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省爱卫办;5月底前,省爱卫办完成项目评估验收。
四、项目要求
(一)各项目县(区)要高度重视改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改厕工作台账,落实具体责任人,理清工作程序,筹备项目启动,确保项目尽早开工。
(二)各项目县(区)要依据农村改厕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严格资金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为他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重复使用,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巩固改厕效果,加强日常维护,各项目县(区)要把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农民环境卫生,促进文明、提高农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搞好宣传教育,加强户厕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濮阳市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沈运田为组长,市爱卫办主任李国林任副组长,市爱卫办副主任李淑娟、纪检书记吕振超及各项目县(区)爱卫会主任为成员。市爱卫办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各项目县(区)成立相应的农村改厕工作组,具体负责各县(区)农村改厕工作。
(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各项目县(区)要严格落实卫生改厕任务管理责任制,县(区)政府与行政村和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各项目县(区)要加强对行政村和社区改厕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不能完成任务的提出批评,追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项目县(区)爱卫办要严格实行填报登记制度,倒排工期,加快进度,每月23日前向市爱卫办如实上报各项目村或社区改厕进展情况,市爱卫办要对各项目县(区)改厕情况实施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考核验收。为加大监督力度,市爱卫办将成立督导组,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项目村和社区的任务数,严格按照标准,深入县(区)、乡、村督导检查,确保改厕效果。
附件:1、濮阳市2013年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组名单
2. 濮阳市2013年农村改厕项目分配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濮阳市2013年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组名单
组 长:沈运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国林(市爱卫办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李淑娟(市爱卫办副主任)
吕振超(市爱卫办纪检书记)
苏保华(范县正县长级干部)
王建国(濮阳县副县长)
王淑娟(清丰县副县长)
侯圣贤(南乐县副县长)
贺怀山(台前县副县长)
王世锋(华龙区副区长)
附件2:
濮阳市2013年农村改厕项目分配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区) 村 社区 省下达任务(户) 项目资金(万元)
濮阳县 3 5 2230 111.5
清丰县 10 4 3100 155
南乐县 7 5 1810 90.5
范 县 0 4 2800 140
台前县 0 9 2080 104
华龙区 0 4 3580 179
共 计 15600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