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爱卫办〔2013〕48号
各县(区)爱卫办:
为提高灭鼠效果和质量,减少鼠类危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河南省爱卫办关于开展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全市集中开展灭鼠活动,市城区、各级卫生县城(乡、镇)将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未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的县城要将鼠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的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5日。
三、活动范围
集中灭鼠活动主要在城市、县城建成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各级卫生村等处开展。
四、重点部位
集中灭鼠活动重点抓好以下部位: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副产品市场、屠宰场、医院、垃圾处理厂、养殖场、居民区外环境、排水沟渠、绿地花坛、闲置空地、河道岸坡、公园、垃圾中转站、车站等公共场所。各县区可根据鼠密度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灭鼠重点部位。
五、活动步骤
1、宣传准备阶段(2013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县区制定集中灭鼠工作方案,开展灭鼠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鼠类孳生地。
2、具体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至1月20日):充分利用捕鼠器械进行物理灭鼠,设置防鼠设施,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3、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月21日至1月25日):自上而下,层层验收,各级爱卫办要注意考核监测灭鼠效果,并认真组织自查。于2月10日前,写出书面总结加盖公章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季到来,大量鼠类由室外迁至室内,鼠密度增高,极易造成鼠传疾病的流行,是开展集中灭鼠的有利时机。各县区要充分认识鼠类的危害性,切实加强灭鼠工作领导,根据《河南省爱卫办关于开展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中“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科学制定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环境卫生治理、防制设施建设、药械管理使用工作,确保灭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认真总结。各县区爱卫办要认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市爱卫会办公室进行抽查验收,对灭鼠工作好的县(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组织不好的单位要查找原因,通报批评。各县区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14年2月10日前报市爱卫会办公室(纸质版2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pyawh0393@163.com)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