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监察室,开发区、工业园区纪工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直纪工委,市政法系统纪工委:
2013年11月1日,中央纪委公开发布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这是元旦、春节期间反“四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宣教部门要组织协调宣传、外宣、广电等有关职能部门、广播、电视、网站等主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市直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成效。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