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蚊、蝇等虫媒传染性疾病的爆发流行,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卫生、有序、优美的生活环境,市爱卫办于7月12日15点至18点在市城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蚊蝇大型消杀活动。
为确保蚊蝇消杀取得实效,市爱卫办于7月初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从7月份至9月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秋季灭蚊蝇活动。同时市爱卫办还要求各有关单位,第一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卫生防病意识。要把灭蚊蝇活动与卫生防病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网络、板报、横幅、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季节性传染病和科学防治蚊蝇知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行为和生活习惯,积极参与灭蚊蝇活动。第二要开展环境整治,清除蚊蝇孳生地。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积水。加强垃圾房(桶、箱)、公厕、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下水道、河道、城乡结合部、机关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场所、单位的重点整治。第三要防、杀结合,科学消灭蚊蝇。在生产销售各种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要求设置纱门、纱窗、灭蝇灯等防蝇设施。垃圾房(箱)要封闭,定期冲洗喷药,垃圾日产日清。在居室等处设完好的纱门纱窗,定期开展药物灭杀蚊蝇活动。为了加强安全防范,市爱卫办召开蚊蝇消杀安全培训会,邀请我市蚊蝇消杀专家对这次参加消杀的有关人员从药物的性能、存放、使用和应急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在会上印发安全防范宣传资料。
这次重点对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医院、学校、汽(火)车站、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园、绿地、河道、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进行集中消杀。市爱卫办共投入资金50万元,组织出去人员约3000人次,消杀器械1000余台次,车辆500余辆次,投放消杀药品6000多公斤,药物经配比、稀释后可覆盖城区200多万平方米重点部位。为了这次蚊蝇消杀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爱卫办分四个监督检查小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对各有关单位用药及蚊蝇消杀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集中消杀活动的开展将有效的降低市城区蚊蝇密度,阻断病媒生物疾病的传播,改善市民生活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