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市城区蚊蝇密度,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市爱卫办决定分别于7月12日、8月12日、9月12日(雨天时间向后顺延)在市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三次蚊蝇集中消杀活动,具体时间为当日15:00-18:00。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消杀活动重点场所和部位包括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医院、学校、汽(火)车站、文化体育场馆、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作坊、超市),集贸市场,夜市(烧烤)摊点、公园、绿地、河道、公厕、垃圾中转站、废品收购站、垃圾填埋场、地沟(窨井)、污水坑(池)、下水道出入口、中小型积水池、泔水桶、果皮箱等。
二、根据“工作职能,属地划分”的原则,华龙区、开发区负责城中村(居委会)、集贸(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城区各系统、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二级机构、分管行业的消杀工作。中原油田对所辖社区自行组织消杀。
三、坚持科学消杀,加强对消杀人员培训和药械管理,集中人员采用大型消杀器械,确保杀灭效果。在消杀活动中,广大市民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远离消杀场所,确保人身安全。
四、市爱卫办将重点开展对城中村、集贸市场、居民区、市政设施、医院、学校等部位消杀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对集中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成立专项检查指导组,随时抽查各单位灭蚊蝇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五、8月12日、9月12日的消杀活动,不再另行通告。
二〇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