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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秋季集中开展蚊蝇消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7-4 10:33:35    点击:2968次    [关闭本页]

市直各相关单位、华龙区爱卫办、开发区爱卫办:

为开展好2013年夏秋季蚊蝇消杀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市爱卫办决定79月份在城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蚊蝇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蚊蝇消杀工作责任分工

华龙区、开发区负责所辖城区重点部位如大杂院、旧小区、宾馆、饭店、超市、污水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蚊蝇消杀的组织工作。

消杀重点部位:华龙区16个城中村(五甲户、波头集、戚城屯、前合、戚城、尧当、张海、东白仓、赵村、边拐、孟轲集、谢庄、马拐、南里商、胡干城、杨干城)和4个市场(波头集市场、天龙市场、金波市场、瑞安市场);开发区14个城中村(安庄、裴王合、胡乜、胜拐、绪村、胡王合、九甲户、四行、油辛庄、韩庄、胡村集、胡村南街、赵娄拐、庞王合)和1个市场(绪村市场)。

市环卫处、市绿化处负责城区市政环卫设施如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房、桶)、垃圾运输车辆及公共绿地、绿化带等蚊蝇消杀组织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城区过境河道蚊蝇消杀组织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城区建筑工地的蚊蝇消杀组织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车站及公交车辆的蚊蝇消杀组织工作。

市疾控中心负责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及美容美发、浴池等行业蚊蝇消杀组织工作。

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物业管理小区蚊蝇消杀组织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城区网吧及所管理二级单位的蚊蝇消杀的组织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所辖体育场馆及城区电子竞技厅的蚊蝇消杀工作。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委、市政府大院,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大院,市政府综合办公楼等地的蚊蝇消杀组织工作。

其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资的原则,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内外环境整治和蚊蝇消杀的组织工作,确保市城区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内。

市爱卫办负责蚊蝇消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蚊蝇消杀时间:7月至9月底结束。约6天为一个消杀周期,特别是78月份蚊蝇孳生高峰期要根据实际适当缩短消杀周期。712日、812日、912日为城区集中消杀蚊蝇活动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蚊蝇化学消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格的保障措施,确保消杀效果。

(二)加强对投药员和消杀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合理投药,做到安全、高效。

(三)华龙区、开发区及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自查,确保蚊蝇消杀效果。市爱卫办将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适时通报消杀进展情况;对不开展蚊蝇消杀,影响消杀效果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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