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农办濮阳市爱卫办关于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改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 08:22:55 点击:39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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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农办、县(区)爱卫办:
农村改厕工作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保护农民健康、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为充分发挥改厕资金效益,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经研究,决定投入388.5万元改厕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改厕工作。现就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改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爱国卫生运动在农村以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建设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是大面积、全方位改变农村面貌的有力举措。各县(区)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培养农民的卫生习惯,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各级爱卫办作为项目实施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村社区改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明确目标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
二、狠抓进度,确保质量。今年是新一轮中央农村改厕项目实施第一年,我市要在12月底前完成今年145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其中新型农村社区改厕任务7770户,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县(区)要根据各自承担的项目任务数量和目前进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根据统一制定的“项目进度计划表”,倒排建设工期,按月组织督导检查,并报市爱卫办。在确保项目进度同时,要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规范项目执行各环节,保证项目工程质量。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农办、爱卫办要尽快完善项目计划分配、资金管理、技术指导、监督考核规章制度。每月定期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检查任务不少于承担任务的50%,对如期完成任务,并通过市级改厕技术部门验收合格的,按照建设规模在500户以下的,补助改厕建设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规模在500户以上的,补助改厕建设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凡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改厕项目质量不合格,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市委农办、市爱卫办将予以全市通报,对改厕资金予以调整。各县(区)要按照项目进度执行严格的月报表制度,每月24日以前,必须将当月改厕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统一格式报市爱卫办,逾期未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总结经验,创新管理。新型农村社区改厕工作是我市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农村改厕模式的有益探索,各县(区)要通过编发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项目工作中的好经验、新方法,以便快速推广运用。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和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切实保障项目工程质量可靠,建设速度符合计划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建设任务,造福新型农村社区群众。
中共濮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濮阳市爱卫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