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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爱卫会关于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16 16:54:55    点击:2307次    [关闭本页]

濮爱卫[2013]13号

各县(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013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6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我国应当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了巩固发展全国控制吸烟先进城市成果,促进全市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人民群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根据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本次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工商、教育、体育、文化广电等部门要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广泛动员和鼓励各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控烟,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控烟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对控烟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广播电视台、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活动场所要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拒绝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销售。
    二、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倡议活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类学校以及媒体要积极参与签名承诺活动,倡议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承诺书签名彩页另附)。
    三、城区各系统、各单位特别是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要及时更新本单位健康教育专栏控制吸烟内容,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或版面宣传控烟标语或口号。
    四、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青少年签名活动。

    五、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控制吸烟工作的意见》等法律规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在世界无烟日期间,重点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和乱扔烟头行为。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务于6月3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爱卫办(pyagws@163.com),电话:4413382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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