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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4-28 08:15:22    点击:2485次    [关闭本页]

 

各县(区)爱卫办、中原油田爱卫办: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省市级卫生创建工作标准要求,现就2013年度卫生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1、省级卫生单位:新申报单位,每县区3-5个;2009年命名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8个,已到届需重新申报。名单附后。
    2、省级卫生小区:濮阳县1个,清丰县1个,南乐县1个,范县1个,台前县1个,开发区4个,华龙区6个,中原油田3个。
    3、省、市级卫生村:濮阳县25个,清丰县15个,南乐县15个,范县15个,台前县10个,开发区10个,华龙区10个。
    二、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各县(区)爱卫办、中原油田爱卫办推荐报告1份,附名单。
    2、省级或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小区、村)申报表2份,盖县(区)爱卫办、中原油田爱卫办公章。
    3、图片。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外环境、公厕内环境、垃圾收集设施、病媒生物防治设施、健康教育工作共六个方面,缺一项即视为不合格。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区)爱卫办、中原油田爱卫办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推荐报告、推荐表用A4纸打印。
    3、每个县(区)、中原油田建立一个图片资料文件夹,发送到邮箱qlj177@163.com。联系人:齐利军,15039318987。
    4、凡申报单位(小区、村)图片资料、工作开展情况或爱卫办考核意见雷同的,取消相关单位(小区、村)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
各县(区)爱卫办、中原油田爱卫办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爱卫办,过期不再受理。
    五、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华龙区、开发区、中原油田爱卫办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卫生村创建的重要性,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是省级卫生镇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县区更要把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卫生村创建工作当做有力抓手,营造创建氛围,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各县区要按照签订的责任目标,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申报,完善申报资料,按时上报,市爱卫会将针对各县区的申报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强培训。各县(区)爱卫办要认真组织学习《河南省卫生乡(镇)标准》《河南省卫生村标准》《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河南省卫生居民小区标准》,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辖区单位的创建水平,保证创建工作的质量。
   (三)规范程序。各县(区)爱卫办要按照新颁布的《河南省卫生乡(镇)标准》《河南省卫生村标准》《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河南省卫生居民小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严格遵循申报和考核程序,分类指导,逐级申报,保证创建工作的延续性。

   附: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小区、村)申报表.doc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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