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保障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8月2日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红英带领市城市环卫中心主任李振亚、市执法支队支队长杨峰,各区环卫部门、市执法支队、黄河路办事处、濮上路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重点对金堤路、颐和路沿街饭店、流动摊点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
明确了早夜市属地管理职责,要求各片区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加强早夜市经营时间、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各部门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坚持柔性执法,人性化管理,教育引导商户文明有序经营,既留住城市烟火气,又保持城市文明卫生环境。
同时对商户是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经营期间是否保持摊位周边卫生整洁、收摊后产生的垃圾是否自行清理等进行详细查看和询问。向商户发放环境卫生整治告知单,要求商户自觉遵守夜市管理部门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规定,经营期间每个摊点至少配备一支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不落地,并负责每个摊点周边卫生清洁,收摊后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到垃圾转运站。提醒商户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摊点未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落地、未负责摊点周边卫生清洁、未清理经营垃圾问题,将按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十二项之规定,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此次整治行动共检查沿街饭店、流动摊点213家,发放环境卫生整治告知单426份,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源:濮阳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