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爱卫办〔2013〕12号
各县区爱卫办:
根据河南省卫生县城及卫生乡、镇鉴定程序,申报单位(县城及乡、镇)首先要通过省爱卫会对病媒防制工作的检查验收,取得创建的资格。为确保4月下旬至5月上旬顺利通过省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县城和乡镇需准备的文字材料
(一)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总结;
(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动态;
(五)迎接省病媒生物防制检查的工作汇报;
(六)近三年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数据。
二、病媒生物防制的重点部位
(一)学校、医院、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如垃圾箱(房、筒)、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运输车辆、公共厕所、窨井、下水道、公共绿地、单位和居民住宅下水井及暖气沟、邮政电信部门管理的地下管线沟、人防办管理的人防工程等;
(二)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
(三)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业(宾馆、饭店、食堂)、“五小”门店、粮库、废品收购站、洗车点、汽车修理厂、酿造厂、屠宰厂、养殖厂等场所。
三、迎接检查验收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环境治理
1、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力争做到无卫生死角和明显的暴露垃圾,同时取缔旱厕,减少四害孳生场所。
2、完善各类环卫设施,强化环卫设施的保洁。厕所必须为水冲式,并能正常使用;垃圾日产日清,中转站、垃圾箱、公厕要及时保洁和消杀,做到无垃圾外溢,有专人管理,专人消杀,全天保洁。垃圾容器要有门有盖,且门、盖清洁、关闭。
3、窨井、下水道、排水沟保持通畅,窨井盖完好无损。
4、加强垃圾管理,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严禁随处乱扔或露天散放,小区绿地和道路每日保洁,不留死角。
5、宾馆、饭店,饮食店、单位食堂环境整洁,垃圾桶、泔浆缸等垃圾容器要保持密闭,做到“一桶、一袋、一盖”,并及时清理,洗刷干净。
6、集贸市场实行“一摊、一桶、一盖”,有保洁人员全天保洁。农贸市场厕所、垃圾箱符合要求,垃圾日产日清。无活禽、鱼类露天宰杀现象。
7、建筑、拆迁工地要加强对生活垃圾、粪便的管理。工地食堂要按要求加强管理。
8、食品加工厂、酿造、屠宰厂等单位环境整洁,屠宰场所每天沏底洗刷,废弃物要封闭放置,并及时清运处理。
9、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食堂、垃圾箱、厕所卫生管理,全面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清除积存、暴露垃圾。
(二)物理防制
1、宾馆、酒店、食品厂、面粉厂等重点单位的操作间和主、副食仓库等部位,应采用经常性设置鼠夹、鼠笼、粘鼠板、粘蟑板、灭蚊蝇灯、灭蝇笼等器具的方法,杀灭侵入室内的“四害”。
2、完善防鼠、防蝇、防蟑设施。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部位,都要加装金属防鼠网,网眼小于13平方毫米;门窗要合缝,缝隙小于6毫米;仓库、操作间的门下边要镶包30厘米的铁皮踢板;所有管道及电缆进入室内的孔、洞的缝隙要用水泥封堵;要做到门有帘(或装风幕机),窗有纱,食品有纱罩等。下水道末稍加装金属网预防蟑螂侵入下水道进入室内。各地设置设毒饵洞。
(三)化学防制
1、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鼠类集中消杀阶段。4月底到10月底为蚊蝇集中消杀阶段。各地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消杀,培训专业队伍,坚持技术人员投药,做到投药不漏区、不漏户、不漏村庄、不漏组、不漏城乡结合部,并及时查遗补漏,务必全方位投药。灭鼠所需药物要选用广谱、高效、低毒、使用方便的抗凝血类杀鼠剂,确保高效安全,防止人畜中毒事故发生。蚊蝇消杀视消杀部位不同,采用缓释剂、空间弥雾喷洒剂、悬浮剂、速效喷洒剂等不同类型的药物消杀。
四、经费保障和用药规定
根据《河南省病媒生物防制规定实施细则》要求, 各级政府要将病媒生物防制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所需人员、经费、设备等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具备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可以向其服务的单位或责任主体提供有偿服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配合同级爱卫会办公室,为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同时,对下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为了确保病媒生物消杀效果达标,要坚持科学用药,使用低毒、安全、高效杀虫剂,制止“三乱”(乱购、乱配、乱用浓度不够、质量低劣,消杀效果不好的药品)。
五、工作责任及要求
(一)病媒生物消杀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综合治理责任制。县、乡、镇的消杀工作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重点部位实行行业管理,按照职责划分,由主管单位进行组织消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技术指导;各级爱卫会负责病媒生物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二)要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参与意识。在社区、居民楼院、公共场所设置的宣传栏内,要增加除害灭病的小常识。
(三)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组织,确保有机构、有计划方案、有技术队伍、有专兼职人员、有本底调查、有完整的资料档案。对相关单位可实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
(四)创建省级卫生先进的相关县、乡、镇,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开展工作,市爱卫会办公室将于4月初对各地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申请省级验收。
附件:《全国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全国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全国爱卫会全爱卫发[1997]5号)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次。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