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切断虫媒疾病传播途径,确保我市建成区蚊、蝇密度保持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之内,以优异的防控效果迎接2020年省爱卫会对我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考核,取得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资格,市爱卫会办公室决定分别于7月10、11、12日(周三、四、五),8月7、8、9日(周三、四、五),9月4、5、6日(周三、四、五)连续三个月,每个月连续三天,在市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蚊蝇集中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消杀活动重点场所和部位包括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医院、学校、汽(火)车站、文化体育场馆、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作坊、超市),集贸市场,夜市(烧烤)摊点、公园、绿地、河道、公厕、垃圾中转站、废品收购站、垃圾填埋场、地沟(窨井)、污水坑(池)、下水道出入口、中小型积水池、泔水桶、果皮箱等。
二、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华龙区、开发区、示范区、工业园区负责城中村(居委会)、集贸(商贸)市场、大杂院、城乡结合部、污水坑塘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城区各系统、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二级机构、分管行业的消杀工作;中原油田对所辖区域组织消杀。坚持科学消杀,加强对消杀人员培训和药械管理,集中人员采用大型消杀器械,确保杀灭效果。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到蚊蝇防制活动中来,从我做起,从每一个庭院做起,通过清理房前屋后杂物,翻盆倒罐,堵塞坑洼,清除各种积水,生活垃圾袋装化密闭投放,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蚊蝇孳生。
四、集中消杀期间,请行人积极配合,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五、市爱卫办将重点开展集中消杀工作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督导检查,成立专项检查指导组,随时抽查通报各单位开展消杀的情况。
濮阳市爱卫会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